新疆公务员考试主要包括行测、申论和面试三个科目,行测主要考查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申论主要考察基本能力,面试则是结构化面试。
新疆公务员考试主要包括行测、申论和面试三个科目。
1.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测)
行测主要测查与公务员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
2. 申论
申论科目主要测查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按照不同级别机关命制。
3. 面试
面试是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机关实际工作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和情景应变等题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