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省级公务员考试的科目设置有所不同,本文将介绍两者的考试内容及区别。
国家考试和省考试的科目设置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科目安排取决于招录机关和考试要求。一般来说,国家考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面试等,而省考科目则根据各省份的具体情况而定,可能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综合知识、地方特色等。考生需要根据招录机关发布的招考简章或考试大纲来了解具体的科目设置和考试内容。
国家公务员考试内容
国家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以前公共科目笔试按A、B类职位分别进行。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通知。从2006年开始,A、B类都要考一样的科目,就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只不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别命题。
地方公务员考试内容
地方公务员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黑龙江省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要注意查阅当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就公务员考试改革的趋势来看,倾向于向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靠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