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的年休假天数根据工作时间累计情况有所不同,公司应当保障员工享受年休假的权利,并对未休完的年休假进行结算。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工作时间累计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员工,每年享有5天年假;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员工,每年享有10天年假;满二十年的员工,每年享有15天年假。员工工作时间满一年的当年,年休假按照当年度天数减去4月30日之前的天数再除于一年的天数再乘以5天计算。
公司是否有权力清零员工未休的年休假
如果员工可以休年假但自己没有休,到年底公司有权力清零。如果员工要离职且当年年假未休完,企业应当结算未休年假。如果公司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违法并应支付相应报酬。
公司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是违法的吗
一般企业员工符合条件应享受年休假,企业不能剥夺其权利。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有一定情形不享受年休假。公司应合理安排员工年休假,如有违规行为,职工可向劳动监察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