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全国各地的婚假天数及相关规定,包括晚婚假、国家法定婚假等内容,帮助HRBP了解不同地区的婚假政策。
全国婚假天数及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全国各地对婚假的规定略有不同。以下是一些地区的具体规定:
北京、上海、天津:
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重庆:
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安徽:
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甘肃:
晚婚的婚假=30天。
广东:
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广西:
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贵州:
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中国人民解放军婚假
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