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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补偿是2倍还是3倍

本文探讨年假补偿是2倍还是3倍的问题,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实践,为HRBP提供指导。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职工符合以上情形之一,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也就不会有年假补偿的问题。而对于符合年休假条件的职工,在离职时未休完年假,企业应当将年假结算给员工。具体计算方式为:当年已上班天数除以365天,再乘以5天,减去当年已休年休假天数,取整数结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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